第一条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理事会选举应坚持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化社会组织行政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第三条 理事会选举应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原则,按照本会《章程》规定期限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理事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 理事会选举应自觉接受全体会员和社会监督,接受党建工作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选举事项
第五条 理事会会议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决定名誉职务人选;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负责人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数量的1/3;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数量的1/3;负责人人数不超过常务理事人数的1/2。
第七条 负责人人选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经中央社会工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纺联审核同意,方可作为候选人参加选举。
第八条 候选人应当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并能够良好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央社会工作部审核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九条 负责人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0-38名,秘书长1名。秘书长为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专职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非专职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为专职;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未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八)无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秘书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会长和秘书长不得为来自同一单位的在职人员,但与本会签订劳动合同的除外。负责人之间不得存在近亲属关系,且不得为来自同一会员单位的在职人员。
第十一条 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第十二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履行理事职责。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第十三条 理事会选举应在监事会监督下进行,主要议程包括:
(一)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二)介绍常务理事、负责人人选产生程序和基本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常务理事、负责人。
(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选举一般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人数与应选人数相同。投票选举工作由总监票人主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清点人数:总监票人报告应到会人数和实到会人数,确认是否可以进行选举。
(二)宣布纪律和介绍选票:总监票人大会宣布选举纪律,介绍填写选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检查票箱:票箱在使用前,监票人需当场打开,检查是否是空箱并当场封箱。
(四)发放选票:严格按照“一人一票”原则发放,并统计、公布实发选票数,剩余的选票应封存或当众销毁。
(五)填写选票:填写选票应当清晰准确,并按规定的符号填写;一张选票中所选总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
(六)计票: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清点和计算选票,对于无法确定是否有效的选票,由总监票人判定是否有效;无效选票计入收回选票总数;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本次选举有效。
(七)宣读计票结果:汇总计算票数后,由总监票人宣读计票结果。
第十五条 负责人人选未当选理事、常务理事,换届工作机构应从当选的常务理事中推选新的负责人人选。新推选的负责人人选应履行征求意见和政治审核程序。
第十六条 重新选举是指由于未按规定程序和选举办法执行,导致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的过程。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进行重新选举:
(一)参加会议的理事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出席要求,或者其决议未达到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
(三)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选举人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的;
(四)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社会团体章程和换届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形。
重新选举的结果应当在选举当日公布。另择日期重新选举的,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四章 备案登记
第十七条 会议情况和选举结果须在选举结束后30日内,报送相关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星空体育平台下载手机版安装教程。